北京:旧车当作新车卖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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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4: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李思、李京华)消费者李某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结果发现是一辆旧车,为此他将售车公司告上法院,日前获得双倍赔偿近40万。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介绍,李某于今年6月与北京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并支付购车款192800元。合同中约定由卖方提供办理验车、上牌照等服务。 汽车贸易公司随同李某一起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后,李某的朋友发现车辆有碰撞后修补的痕迹,在车辆的左前门和左后门有补漆痕迹,保险杠也有油漆异样。李某遂与卖方交涉,但没有结果。后李某找专业修理人员检查,修理人员认为该车前门曾做过补漆处理。 花了新车的钱买的却是旧车,而且提车时卖方也未就该车是否修理过做任何说明,事后又拒绝说明发生问题的真实情况。李某认为贸易公司的行为存在欺诈,故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贸易公司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罚性罚金原则,双倍赔偿购车款385600元,并赔偿为购买车辆支出的购置税、检测费等相关费用21909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将修补过的旧车当作新车卖给了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9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退还给被告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李某购车款192800元,并加倍偿还原告购车款192800元,同时赔偿原告为购买车辆支出的购置税、检测费等相关费用21909元。此案的鉴定费和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