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学校出怪事:迟到一次罚50迟到三次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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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23:30 内蒙古晨报 | |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 刘晓波) 做操迟到罚款50元,再迟到罚款100元,3次迟到罚款150元,最后背书包“滚蛋” 【事件:5名女生因做操迟到被罚款】 9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包头市卫生学校(以下简称卫校)全体学生在上完两节课后到操 【调查:记者扮成学生“姑姑”入校了解情况】 9月17日下午3时,记者以一名受罚者贾某姑姑的身份随5名女生来到卫校的学生科,学生科的胡科长还没等“家长”做自我介绍,便开始对5名女生进行训斥,好不容易记者才插上话,向胡科长说明是贾某的“姑姑”,并为5名女生向胡科长求情,胡科长却一口回绝,并说:“不罚款是不可能的,这几个学生平时一贯表现很差,经常迟到旷课,纪律散漫,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学校学生哪有不认识她们几个的。她们要是不交罚款就不允许上课,做操迟到一次罚50元,如果第二次做操再迟到罚100元,第三次罚150元,然后背书包滚蛋……”见胡科长的态度如此“生硬”,记者便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了卫校。(在学生科,记者了解到受罚者马某上午就把50元罚款交了,但直到下午她还没有拿到校方给她开的收据。) 9月22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卫校学生科胡科长的电话,问他17日发生的事情及对上述女生的处理结果。令记者想不到的是,胡科长竟矢口否认有过这回事,并说:“乱罚款是违规的。” 【核实:每名学生被罚10元】 9月23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卫校,该校的于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是采取的措施有欠妥当。学校也只是想对学生施加点压力,学校也不缺这个钱,如果按她们平时的表现可以不罚款直接开除。但如果把她们推向社会又怕对她们不利。学校订的这种制度是对学生的一种约束手段,现在的学生基础差,如果不严加管理,那将一踏糊涂。下面的部门在工作中有一些过激的语言是不应该的,其实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管理手段。18日上午,这几名女生的家长都来了,而且家长和学校沟通的也很好,最后对几名女生一分钱没罚,已交的罚款也退还给了学生。” 当记者要求与上述5名女生核实时,于书记当即说不必了,在记者的坚持下,于书记才让胡科长把学生找到学生科。学生马某说:“家长来了以后,经协调最后每人罚10元,我原先交的50元又给退回来40元。”也就是说上述5名女生,最后每人被学校罚了10元。 对此胡科长解释说:“这10元罚款是经学生家长同意的,因为学校经研究要对5名女生进行通告批评,家长不同意,愿意交10元罚款。这几名女生都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学校就把10元钱退还给她们。”后经记者了解,实际上并没有退还。 各方声音:9月23日下午,记者就卫校对学生罚款一事向包头市教育局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法》中有相关规定,任何学校都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及体罚。就同一个问题,记者又采访了包头市纪委的工作人员,纪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乱罚款是不对的,教育要讲究方式方法,靠罚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包头市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的苗永青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校本身是没有处罚权的,这种乱罚款的事情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是侵犯人权的行为。” (内蒙古晨报专供新浪独家网站,新闻热线0471-4965599,0472-2510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