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小琳琳拿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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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1:34 新闻晨报 | |
从事家庭、家务劳动不属童工范围 为了从小培养爱劳动、助人为乐的好思想,妈妈为14周岁的小琳琳找了一份“工作”,每天为隔壁孤老、86岁的钱伯伯做家务。出于谢意,也为了资助家境并不宽裕的小琳琳更好地完成学业,钱老伯每月给小琳琳200元工钱。没想到,此事引发了邻居及单位同事的议论。 小琳琳的母亲介绍,小琳琳帮钱伯伯做家务已有两年,上月钱老伯提出每月支付工资的想法后,包括小琳琳在内的全家人都坚决反对,但钱老伯认为,小琳琳热心助人,作为受助方,他自愿帮助这个月收入仅1000元的下岗家庭。尽管如此,小巷内小童工之说还是纷纷扬扬。 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指出,去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将禁止使用童工的主体限定为用人单位,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今年4月,劳动部门等又发出通知,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家庭劳动、家务劳动等未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不属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范围。据悉,劳动部门、工会、法律机构近期已接待数起此类问题的咨询。劳动部门、教育界人士认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虽不能视为童工,但他们正处在成长期,学习任务繁重,应以学习为主,尽量不要从事家庭、家务劳动。 晨报记者谢惠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