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导致流产 原配判赔八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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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3:0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本报曾经报道的原配捉奸不成导致所谓的“二奶”流产,渝中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原配赔偿“二奶”各项损失8万元。 原告王萍诉称:每个成年妇女都有生育的权利,而她却被张巧巧剥夺——去年8月,她遭遇张巧巧无理取闹,已有5月身孕的她因此流产,医生说再次怀孕可能性很小。 张巧巧在法庭上辩解:王萍系她丈夫的秘书,一直单身。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她在王萍的家里找到二人,当时对方神态怪异,因此认为王萍肚子中的孩子是她丈夫,双方发生抓扯。张巧巧拒绝对王萍任何赔偿。 据悉,去年12月,张巧巧的丈夫因车祸去世。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巧巧没有直接证据显示王萍是她丈夫的“二奶”,而王萍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她的孩子系跟张巧巧抓扯流产;另外,不能说“二奶”就没有生育权。(文中人命系化名) (见习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伍佩珊)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