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陪女”要敲诈我》追踪: “三陪女”行骗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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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3:2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刘丽普 “这个‘三陪女’行骗全国各地,我们已经收到了10多封这样的信件。信中的王青宏、张青、李军其实都是一个人。”沧州市刑警支队八大队大队长徐增禄对记者说。为核实“三陪女”信件中银行开户的情况,记者9月27日专赴沧州采访。 “三陪女”是邢台人? 徐队长介绍说,由于信件中“三陪女”要求将钱汇入我省沧州市建设银行,从8月份开始,沧州市刑警支队断断续续地收到了10多封来自新疆、吉林、贵州、安徽、江西、重庆等地的信件。同时,也接到不少相类似的投诉电话,北京警方为这事还亲自来人到过沧州。 9月28日,记者在沧州市刑警支队看到了这些信件:有的是个人寄来的,有的是单位办公室寄来的,也有的是当地警方寄的。其中江西奉新县农工委办公室反映:他们的职工同时收到了多封同样的敲诈信。不可思议的是,收信人的地址都是1996年以前的,目前这些单位已经被撤或兼并;收信人都是原单位的负责人,大多数已经调离或退休,个别的还去世了。 沧州市刑警大队的调查结果显示,“三陪女”李军于今年7月9日持身份证在该市建设银行解放路储蓄所开户,当时存入了10元钱。地址栏填写的是“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银海路140号”;王青宏也是于7月9日持不同的身份证在沧州开户,地址栏为“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金城路108号,同样存入10元钱。两个开户单上都留有电话,记者试着拨了这个电话,1301145××因欠费停机,另一部电话1319162××××倒是拨通了,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说她是邯郸某县的,并说记者打错了电话。 记者发现,好几封信是同于8月1日自邢台市羊市道发出的,寄信人的地址是“市兴中路”。沧州市刑警大队对“敲诈信”、银行的开户单、信封上等地的字迹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所有字迹出自一人之手,王青宏、李军其实就是一个人。 这种案件谁来立案? 沧州市刑警大队接到信件和举报后,都一一做了核查,并且都通过电话向这些单位和个人报告了核查结果。刑警大队办公室黄博文主任说,他们明明知道这是诈骗信,由于这些“三陪女”持邢台的身份证,牵涉到跨地市的问题,目前此案又没有立案,沧州刑警很难再做什么。至于这些账号里有没有收到汇款也不得而知,因为银行有义务对储户保密。 “实名”不实如何解 从2000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也就是说,凡涉及公民个人储蓄等业务,必须依据所有权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金融资产的所有权人在与金融机构往来时,有义务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 目前,在银行开储蓄账号,在保证存入一定金额的情况下,只要求有身份证,留下联系电话就可以了,不涉及身份证的真伪问题。 银行方面也承认,不可能避免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证办理开户手续,银行没有鉴别身份证真伪的能力,不像鉴别钞票那样容易。 (机动热线与您同在:0311—8631262;(0)13932122498) 相关文章: (09-27 02:14) (09-26 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