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滨要求要缴存和使用好住房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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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4:30 山西日报 | |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张凤林)“各地要从依法行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认识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义,一方面要依法加大征缴力度,另一方面要将已归集的资金管好、用好,切实改善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风险监控,真正使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中发挥作用。”这是副省长梁滨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提出的要求。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党和国家关心职工生活的一项重大举措。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比商业银行约低一个百分点;职工可用其购房、建房和大修房屋。职工离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据悉,从199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至今,我省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3.27亿元;现余额63.0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亿元。在今天的座谈会上,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通报检查情况后,对我省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时,梁滨强调,要尽快解决省级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快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要建立项目贷款和违规使用资金回收责任制,切实抓好清收工作;务必在10月15日前,落实机构编制,结束审计工作,组建成立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