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地税延长征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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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6:22 北京青年报 | |
齐雁冰 本报讯北京市地税局昨天通知,10月份各税种的征收期限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10月份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资源税的申报缴款的最后期限统一延长至2003年10月17日;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款的最后期限统一延长至2003年10月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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