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堵制售潲水油非法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加强废弃食用油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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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6:2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实习生莫家彦通讯员何文倩)昨天,市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处理、贮存、加工。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单位废弃食用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从源头和流通消费环节堵住制售潲水油非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食品生产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自律,防止使用潲水油、劣质油流入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生产的废弃油脂,要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措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集和排放的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的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只能将收购的废弃油脂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从事加工废弃油脂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油脂排入自然环境。 《通知》还要求生产废弃油脂的单位,应建立废弃油脂的收集、购销情况的台账制度,记录每批油收集、销售的时间、数量、去向、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长期保存。对以加工食品为目的购买废弃油脂的或用废弃油脂加工生产食品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各单位在采购食用油时要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不得购买无标识、无检验报告单、无卫生许可证的食用油。 作者:记者余海蓉实习生莫家彦通讯员何文倩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