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不能白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4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本报连续报道的湘潭市的士司机被害一案,昨日又有了新进展。遇害者哥哥朱鹏宇称,弟弟朱庆利虽然是由两名凶手所害,但湘潭湘宾汽车出租公司及承包人毛继章也应负间接责任。他表示今日上午将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弟弟之死讨个说法。 牌照为湘CX1043的出租车隶属于湘潭湘宾出租车公司,承包人为毛继章,此车于1999年10月8日开始营运,毛继章请了朱庆利为他开车。 朱鹏宇认为,弟弟朱庆利与承包人毛继章之间有口头协议,是他的副班司机,二者属于劳务雇佣关系。弟弟死了,且没拿一分钱工资,毛继章有责任。而湘潭湘宾汽车公司的过错在于:此车10月8日上路营运,到11月1日出事,尚未配备车载电台,也没有装置防护栏,不但违反了建设部、公安部发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3日)上的规定,而且给了凶手可乘之机,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湘潭湘宾汽车出租公司董事长吴锡举则称,他们公司没有一点责任,因为承包人毛继章聘请副班司机公司并不知晓。吴锡举称,公司规定承包人聘请副班司机必须通知公司,并与公司签定书面协议,还需交纳押金2000元等,朱庆利担任副班司机并不符合公司规定,公司不予承认。吴锡举还称,出于人道主义,对于处理朱庆利后事的费用,公司愿意承担一部分。 承包人毛继章承认,朱庆利为他上了20多天班,的确没给过工资,他不是不愿意给钱给朱家,而是确实拿不出钱。车报废了,他损失了7万元,他也是受害者。毛继章表示,如果有钱,他会尽力而为的。 记者 袁名清 实习生 邵晓玲 高 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