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毒资杀死七旬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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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51 新华网 | |
当庭宣判被告掩面哭泣 今天上午,犯有抢劫罪的宣武居民白德珍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白德珍原有百万家财,却因吸毒耗个精光,2001年3月,她的干奶奶不愿意借给她200元毒资,她就在抢劫中致干奶奶死亡。 1983年时,年轻貌美的白德珍从瓜农处买了一批西瓜再倒手卖出,10天时间就挣了1000元。掘到第一桶金后,她也找到了如意郎君邵某,并和邵某到广州倒腾电子表,以后又投资做皮件生意,短短几年攒下百万家财。“说句良心话,毒品把我给害了,人不人,鬼不鬼。以前兄弟姐妹里我的条件最好,在朋友面前我是一个能干、能吃苦、善良的人。可是在1994年母亲去世后,我爱人开歌厅、找小姐,经常不回家。有一次我想自杀吃了100多片安定,没有死,孩子给我爱人打电话,他回来了,呆了两天,看我能起来,他就走了。” 邵某这一走,白德珍也“想开了”,她开始玩牌,牌友中有毒贩对她说:“老白有什么想不开的,你抽一口大烟就什么都不烦了。”从1995年春节后,白德珍从慢慢抽到天天抽,到1999年时百万元存款全抽光了。 2001年3月12日,白德珍已12小时没有注射毒品,脑子里就想找钱买毒品。早8点多钟,白德珍来到干奶奶莫某家。当时老太太正在切鸡肉,白德珍毒瘾发作特别厉害,就跟老太太说:“您借我200元我急用。”老太太不答应,白德珍就用手卡住老太太的脖子,用脚把她绊倒,然后拿塑料袋套在她头上……在毒瘾的驱使下,一个女人就这样变成了恶魔。 市一中院认为,白德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该院判白德珍死刑。(记者杨昌平通讯员郭京霞)(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