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公司:“相敬如宾”尚需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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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16 大连日报 | |
本报记者雪婴从物业公司出现的那一天起,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开始“剪不断,理还乱”。随着一处处新小区的“闪亮登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投诉量也迅速增长,而物业公司“物业难”的抱怨声也在升温。业主和物业,怎样才能“相敬如宾”? 本报关于物业的连续报道已经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一位做管理工作的刘女士今年已经48岁了,她对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些看法。她一位女友在欢天喜地搬进新居后,如今可谓 和业主们“竹筒倒豆子”的反映方式不同,所有的物业公司在和记者的接触中都可用“小心翼翼”一词来形容,最后还不忘和记者说一声:“不要透露我们公司的名字,别影响我们和业主的关系。”“物业难”的呼声成了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一致反映。在我市一家大型的普通小区,记者走进经理办公室时,一眼就看到了桌上厚厚的一摞诉状。打开一看,都是起诉业主多年不交房租的,有的业主欠交款达到了近万元。这位经理疲惫地说:“我们现在天天都往法院跑。这是我们最后的办法了,多次催费也不好用。”收费难是中低档小区物业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不仅是房租,还有取暖费、管理费,都存在严重的欠费。支撑着物业公司运行的经费来源,主要就是物业管理费,可是有的小区收费率还达不到一半。开发商是物业公司面临的第二大难题。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许多纠葛都是“祸”起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兑现不了的承诺、遗留问题……而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又比较“微妙”,有的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还有的是“兄弟”单位,为业主争取利益时显得“腰杆不硬”。再有一难就是各种执法部门很难与物业公司配合,用一位物业负责人的话说:“我们能承担公安、城建、规划等部门的执法吗?可是由于我们做不到,业主常常不理解。” 看来,要让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相敬如宾”尚需多方的努力。《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经有一个月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已经越来越明确,对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目前,业主和物业人员都在等着实施细则的出台,期待着物业的发展尽快走上良性轨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