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傍“大海”还是帮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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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8:35 现代快报 | |
记者 姜天蔚“金诺”人去楼空,无法执行 常熟市的邓炯先生读了快报报道后来信反映,他去年也被“金诺”以加盟“金玉雪齿”美容名义实则医疗项目骗去35000多元。据邓炯介绍,虽然自己后来向法院起诉“金诺”胜诉,但至今1年多过去了,他只拿到了6000余元。等他再到御道街33号连锁大厦江苏大正投资公司总部去找,“金诺”已去向不明。再找法院,法院回答:“金诺”人去楼空,无法执 记者看到,“金玉雪齿”连锁项目的宣传单上,反复出现“美容”二字,强调这是个“美容连锁项目”。但据曾代理邓炯起诉“金诺”的代理律师———南京泰和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介绍,按照我国《合同法》及医疗用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美容与医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金诺”之举构成欺诈。 王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尽管“金诺”去向不明,但江苏大正投资公司作为“金诺”的母公司,应当对自己“儿子”的行为负责,依法承担清算责任,履行法院判决,返还“金诺”从邓炯处非法获取的钱款。执法部门为何听任“大海”骗钱 不少受骗者说,从骗了投资者血汗钱后已经蒸发的“金火鸟”到“金诺”,再到现在的“大海”,其实都是“大正”在幕后导演的同一套把戏,这伙人的诈骗行径早已昭然若揭。邓炯先生愤懑地说:“令人不解的是,这样的骗子公司竟然能一直存在下去,并仍然在继续骗人。法院、工商、公安等司法和执法部门怎么啦?为什么听任这样的骗钱公司继续明目张胆地骗钱?” 市民李先生说,最近曝光的中秋节前“大海”向执法部门行贿的丑闻,善良的人们都不愿相信:这不是第一次。他们不愿相信:我们的执法部门会与这伙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瓜葛。希望执法部门拿出实际行动,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要叫更多善良的人们继续受骗,不要叫善良的人们失望。大海现象剖析 快报日前《“大海”又多了个骗钱“兄弟”》的报道,披露了藏身南京御道街33号连锁大厦,江苏大正投资公司的“儿子”金诺管理公司,以所谓的“金淇乐”冰淇淋项目为诱饵,骗走了无锡市民张建芬2万多元血汗钱。记者到南京御道街33号连锁大厦调查,发现“金诺”已然蒸发,变成了“大海”。 调查中,不少受害者对有关执法部门善待“大海”、放任不查的做法表示不解和质疑:执法部门,你们怎么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