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1.7亿骗购外汇10多亿 诈骗团伙主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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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0:24 新华网 | |
注册十几家冒牌公司,拿着假验资报告骗贷,还用假公文骗购外汇,使得受骗的金融机构遍布三省八市。昨日,泉州市中级法院对该团伙15个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骗取贷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12月,晋江龙湖人施文谈等开始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吉福针织公司及吉福服装公司。他们先假冒或用虚假的境外投资商,用虚假的材料先后注册设立了福顺公司、定福公司等11家外商独资企业。尔后,再向此案另一被告人刘良艺购买了48份伪造 通过数家会计事务所取得验资报告后,再以上述公司进行互相担保或由其他公司担保的方法骗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施文谈等人先后骗取泉州多家金融机构的贷款达人民币1.7亿多元。骗购外汇 法院同时还查明,1997年年底,刘良艺和广东骗购外汇的犯罪团伙成员林文彪合谋,兵分两路,林文彪负责出资并提供香港公司的相关资料用于骗汇,而刘良艺则用这些资料和资金,伪造购买外汇所需的材料并到银行购买外汇,共同骗购国家外汇。 之后,刘良艺就在厦门私刻公章和伪造海关进口货物的报关单。从1998年1月至同年12月,该团伙共向福建、江苏、安徽等地的金融机构骗购巨额外汇,计13亿多港元和2600多万美元,共折合人民币16亿余元。 法院认为,施文谈行为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年到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上述15名被告人并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案情回顾 据查,1998年3月至7月间,该犯罪团伙通过冒用、租用73家外资企业先后在泉州、莆田、宁德、南平、三明、漳州、江苏、安徽等地骗购巨额外汇,频频作案,屡屡得手,造成国家外汇大量流失。 2001年12月10日,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在厦门成功抓获了潜逃在外多年的刘良艺,使案件取得重大的突破性进展。之后专案人员遍布法网,四处出击,使得主要涉案人员施文谈、林文彪、李德全等人纷纷落网。(文/王福敬连晓东许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