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陷阱千万别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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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1:51 沈阳今报 | |
记者赵彤【新闻回顾】2000年5月24日,新源公司承诺可以养水蛭和土元,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于是,大批市民纷纷投资。然而三年过后,人们发现所谓的高额回报遥遥无期。2003年8月29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对新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亿元作出宣判,判处公司董事长有期徒刑八年,罚金50万元。 最近,营口市警方和抚顺市警方也先后破获了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而从2002年 【以案说法】根据已经破获的案件,警方归纳出非法集资案件的几个陷阱: 陷阱一:以真护假。涉嫌犯罪的企业、公司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等样样俱全,这使公司从事非法经营和经济犯罪活动带有很强的蒙蔽性。 陷阱二:拆东墙补西墙。犯罪嫌疑人一般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集资周期设得较短。拿到集资款后兑付先前的利息,等集资到一定规模,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陷阱三:经营品种多样化。公司会推出动物养殖、树苗繁育、入股分红、认领股权、办会员卡、优惠卡、推销产品提成等不同形式的业务,使人辨不清真伪。 陷阱四:虚构“事实”,包装形象。他们往往把所谓的投资项目吹得天花乱坠,骗取群众的信任。 【警方提示】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在投资之前,一定要计算一下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越许诺“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项目,越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