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份快餐毒倒2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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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3: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刘丽英陈裕鸿叶小铭)漳州长泰县23名打工者服用了公司附近快餐店提供的盒饭后,出现恶心、腹痛症状。他们的厂长为了验证工人的疑虑,品尝了一口快餐店的瓠瓜也被毒倒。近日,漳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终审判决,快餐店老板刘某某赔偿24位原告医疗费等3万元。 去年5月7日傍晚,长泰县某塑胶公司的员工张建中等人和以往一样,食用了由公司附 厂长郑元章狐疑地尝了几口。结果在9个小时内,23名工人加厂长全部被“毒倒”。 工人们觉得瓠瓜含有毒素,但卫生防疫部门没能从瓠瓜中检测出致毒物。而刘某某辩称工人们在食用快餐后又吃了公司自己煮的咸粥,不能排除咸粥为致毒物的可能。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长泰县卫生防疫站、卫生局根据国家制定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准则》中关于“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认定这是一起因食用刘某某供应的快餐盒饭而引起的致病物质不明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而且员工中最早出现症状的是在食用快餐20分钟后,当时他还没来得及吃粥,刘某某的辩解不能成立。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