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送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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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3:1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买一部手机,就有机会得到商场10%的股份,这样的好事可能吗?昨天,当这一消息从南京一商厦手机卖场传出以后,一些颇具法律意识的消费者提出自己的疑问:如果商场的赢利很高,10%的股份就意味着能获得远远高于5000元的有奖销售顶限,那么这样的促销不就涉嫌违法了吗? 上午,正忙于10月1日开业的手机卖场负责人李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原计划向消费者承 据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有关人士介绍,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不得超过5000元,国家工商总局为此还作出了专门的解释,把有奖销售奖金额限制在5000元之内,根本目的就是禁止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来诱导消费者的市场选择,进而破坏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像聘请特别员工、荣誉员工、提供中大奖机会等手段,也都属于违规行为。(黄建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