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召开宣判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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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4:1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庄建城林文龙)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两宗抢劫案件的5名罪犯宣告终审裁定,抢劫罪犯冯启忠、刘创龙、姚元付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2岁的冯启忠是潮阳人,于2001年6月6日凌晨3时许潜入其伯父冯某在海门镇东升街开的水果店进行盗窃,被在店内阁楼睡觉的伯父发现并责骂。冯启忠恼羞成怒,从地板上抓起 潮阳人刘创龙2001年9月与重庆人姚元付等密谋杀人劫财,由刘购买了作案凶器并打电话诱骗张某驾车到潮阳区谷饶镇洽谈烟膜机生意。29日晚9时许,张某驾驶一辆黑色皇冠3.0小轿车来到谷饶新坡村二峰山上等候,当晚11时许刘创龙示意动手,姚元付即上前抱住张某并与另一同伙用软刹车线勒住张的脖子致其死亡,在此过程中刘创龙还用铁棍殴打张某。作案后刘创龙等抢走张某的小汽车1辆(价值人民币1.4万元)、手机1部(1520元)和现金360元。罪犯刘创龙、姚元付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两名参与密谋抢劫的罪犯涂世华、严天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