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子拒养老母当庭撕吞“调解书”被司法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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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4:34 新华网 | |
9月17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对拒不赡养母亲、当庭撕毁吞食“调解书”的王和民作出处罚:司法拘留十二天。 家住重庆市渝中区的张德华老太养了两个儿子——大儿子王和平和二儿子王和民。1998年8月,丈夫去世后,张老太便与两个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家里两套房子由两个儿子居住和所有,张德华的生病治疗费除其单位报销外,其他的开支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 然而,“赡养协议”竟是一纸空文,两个儿子均未履行,张老太生活无着。万般无奈下,她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月各自承担赡养费150元。 渝中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张老太与王和平、王和民兄弟俩达成“调解协议”:从2003年9月起,王和平、王和民每月各自给付其母亲赡养费150元。依王和民的家境——自身从事出租车营运,并有一套房屋出租,还开设有一家理发店,其承担赡养母亲的这份义务可说是毫无困难的。可就是这样一个“富翁”却演出了“不孝”的丑剧:9月10日,王和民到渝中区法院领取“调解书”时,对调解意见反悔,当庭吵闹。而且,王和民不但不听法官的劝阻,还趁法官不注意,突然抓起卷宗往法庭外跑去,边跑边撕毁卷宗。法官情急之中,忙扑向王和民,欲将撕毁的卷宗夺回。此时,王和民便将已撕毁的数份调解书和送达回证的碎纸片往嘴里塞,企图吞食进肚。 王和民不孝敬母亲、拒付赡养费、进而撕毁“调解书”的行为,既败坏了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激起社会公愤;又违反法规,严重影响了法庭正常的工作秩序。渝中区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王和民抢夺案件卷宗撕毁调解书,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十二天的处罚。(记者沈义特约记者阳学智报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