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私人液化气瓶明年起不去“托管”不得充气(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6:20 新华网 | |||||
煤气公司充气站运作规范,安全较有保障(本报记者朱文海今晨摄) 须将产权转让气站才可继续使用 各种“野鸡”充气站日后难以生存 私人液化气瓶明年在广州将无处充气。据燃气部门今天上午透露,广州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根据规定,液化气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有本单位标志的自有产权气瓶,并全面负责气瓶的安全。现有的私人气瓶,只有将产权有偿转移到液化气充装站后,才可继续使用,市民将主要通过租用的形式,使用气站的“流转瓶”。 此前,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已于6月1日施行。鉴于广州液化气充装市场的实际,有关方面把今年下半年作为过渡期,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规定》。《规定》大幅提高了液化气充装行业的准入门槛,比如充装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储存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等。业内分析,液化气充装市场将因此面临“洗牌”,各种“野鸡”充气站将难以为继。钢瓶过期、钢瓶泄漏、私倒残液也可望有效遏止。 广州市煤气公司今早介绍,该公司的液化气经营模式绝大部分已符合新《规定》要求,其售气就是采用市民租用该公司气瓶的方式,可满足50万用户的需求。煤气公司还透露,最新调整了液化气开户收费和送气费(见附表)。此外,为了让更多的市民用上保质保量的瓶装液化气,将继续接受市民自带气瓶入户。 最新收费标准(部分) 取消开户管理费,增加退户手续费,标准为10元/户,在用户退户时收取。 钢瓶押金、租金收取标准为: 钢瓶种类 押金标准租金标准 50公斤200元100元/年 15公斤80元10元/年 5公斤、2公斤 30元10元/年 送气费:送气上门基价为3元(两公里以内),两公里以上,每增加0.5公里加收0.5元,取消楼层费,送气费最高限价为6元/瓶。(记者杨桂荣,实习生谢坚明、桂晨恺,通讯员魏东海、戴伟军)(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