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精神病,我该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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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4:14 时代商报 | |
“妻子患精神病10多年了,年迈的父母还得帮我照顾她,根本无法安享晚年,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昨日,家住沈阳市于洪区的张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恼。 张先生说,1990年,他和妻子小林喜结连理。妻子很贤惠,小两口的日子十分幸福。可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结婚还没半年,小林突然得了精神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张先 张先生说,照顾精神病患者比照顾一般疾病患者要麻烦得多。妻子小林吃要吃好的,稍不如意就发脾气,把碗筷往地上一砸,还把人骂得狗血淋头;上来了脾气,她对张先生的父母也打骂,老人不知背着人流了多少眼泪;小林生活没有规律,有时半夜三更还要爬起来唱歌跳舞,扰得四邻不得安宁。一次两次别人还能谅解,但长期这样谁又能忍受;她还不知道穿衣服、上厕所,屎尿经常弄得满床满裤都是;平时得找人看着她,不让她乱动乱走,否则,一不小心,她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了,害得家人心急如焚地到处去找。 日子就这样过了10多年,张先生说,现在,妻子对他来说是一份难以承担的重任。“今年我父母都70多岁了,我母亲还患有高血压,他们却还要整天忙前忙后地伺候我那‘疯老婆’。我看在眼里,心里真不是滋味。这家哪还像个家啊?我自己身体也越来越差了,亲戚朋友都劝我离婚算了,这些年我也把该做的、能做的都做了。生活总该有个盼头的,这样的日子啥时候能结束啊?我听说精神病人是不能离婚的,小林的家人也明确表示,将来肯定不会照顾她。你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张先生无助地问记者。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据杨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婚后配偶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在为其安排医疗生活后,可向法院提出离婚,其后赡养责任由其监护人(指患者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承担。主任记者 刘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