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判两个涉黑团伙 35个黑社会成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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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5:4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一中院对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宣判。以巴南区封曼、刘德华,綦江县王忠、岳仕朝为首的两个涉黑团伙35个被告被判刑,其中,封曼、王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封曼30万元、王忠5.1万元。 判决书说,封曼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虚报注册资本罪;王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被告人封曼在巴南区纠集刘德华、秦小春等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采取请吃、请玩、送礼等手段拉拢、腐蚀肖德友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意图寻求非法保护,并大肆进行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同时,封曼、刘德华等21名被告还分别犯有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大量犯罪事实。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封曼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巴南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欺压群众,客观上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体现了起组织性特征和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特征,通过违法犯罪非法聚敛钱财,通过非法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寻求非法保护。 法院宣判说,綦江县王忠、岳仕朝等14名被告,通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池祥忠在綦江县永新镇、三会乡等地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沙石市场;又通过殴打、暴力威胁等手段,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胡征荣处获取的代征生猪屠宰税的身份,垄断附近几个乡镇的生猪收购市场,非法聚敛钱财,进行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见习记者陈能雄实习生 伍佩珊)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