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告赢“二十四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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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53 信息时报 | |
佛山中院以包装相似易误导消费者一审判决“二十四味”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邓治军)“王老吉”和“二十四味”都是广东著名的凉茶系列,分别属于不同的公司,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但近日两家公司却因产品的外观设计“打起架”来,并闹到法院。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生产“二十四味”凉茶的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王老吉”近似的外包装,并赔 两包装相似 “王老吉”索赔50万 今年初,“王老吉”的生产企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声称“王老吉”凉茶是他们精心研制、独创的一种新型茶饮料产品。1996年6月,他们就设计了产品的罐贴,并取得专利。但从2000年开始,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二十四味”凉茶产品上使用与“王老吉”相似的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给他们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据此要求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对被指称侵权,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完全否认,其在答辩中认为,他们于1998年上半年开始研制开发“二十四味”凉茶,并于1998年11月13日为其设计外包装,也取得了专利。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则是在1998年10月后才取得专利独占许可的。因此,他们所属的“二十四味”凉茶的外包装明显早于“王老吉”,故而他们不可能造成对“王老吉”的侵权。 已构成侵权 “二十四味”判赔10万 今年6月,佛山中院对该案开庭审理。法院在详细查看了两种凉茶的外观设计后,认定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必须停止使用侵权的外包装,并赔偿广东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法院的理由为:将两种凉茶的装潢进行对比,人们不难发现,两者的包装图案很相似,且标识底色、文字的颜色相同,文字的排列位置、字体均为近似,只是两者之间的商品名称、商标、企业名称等不同。从整体观察,华力公司的“二十四味”的装潢和“王老吉”的装潢风格相同,足以造成混淆,使消费者产生误购的可能;同时,认为“二十四味”凉茶外包装所谓早于“王老吉”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据此,今年9月初佛山中院判决认定,三水华力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因广东加多宝公司不能提供自己损失或者三水华力公司获利方面的证据,又未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从而无法提供准确侵权生产数量和获利情况,法院遂认定其合理损失费为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