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制订5年环保规划 分期分批整顿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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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03 潇湘晨报 | |
湘潭市环保局对有关治污不力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昨日上午,湘潭市环保局向位于该市竹埠港地区的设备陈旧、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大欣化工有限公司、开元化工厂发出停产整顿通知,要求两家工厂在9月30日前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如整顿期间擅自生产,政府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手段予以停产。 这是湘潭市环保局实施市政府本月制订的5年环保规划迈出的第一步。根据规划,湘潭市一批污染严重的化工冶炼类老企业被列入取缔、限期整治和按程序办理环保手续的名单。 上五年 限期治理500多个项目 从1998年到2003年的5年间,湘潭市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环境规划要求的项目40多个,共下达500多个限期治理项目。其中2000年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7亿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32个,1407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率达到98.6%。 5年里,一批大企业实施了治理。湘潭钢铁公司平炉转炉、高炉煤气洗涤水改造,湘潭电化集团公司电解锰废水治理,韶峰水泥集团公司水泥粉尘治理回收等治理项目,成为工业污染治理的标志性工程。投资达1600多万元的韶山污水处理厂已于2000年竣工投产。远期日处理能力达20万吨的河西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今年底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新五年 城市饮用水达到II类标准 湘潭新5年环保治理规划目标要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依法关闭污染重、能耗高、效益差的小型企业等;督促企业从生产设计、能源与原材料选用、工艺技术、设备维护管理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的产生;继续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规划要求,未来5年湘潭辖区内所有水系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III类水质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II类标准;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烟尘排放量减少16%,工业粉尘排放量减少2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 近期 分类整治35家企业 被湘潭市环保局列入近期整治的35家企业分为新企业和老企业两类。湘潭市环保局将要求这些企业进行限期整治,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 在新办企业中,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污染严重、无法治理达标的2家企业——广东美亚公司湘潭生产点、衡阳专利技术研究所办的明矾生产厂依法予以取缔。对多年来无“三同时”设施、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2家企业——大欣化工有限公司、开元化工厂责令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对已有治理设施但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企业——湘潭市金科实业公司、长沙矿院湘潭电源材料分部、湘潭市华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限期整改验收,要求在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 在老企业中,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万事达染织整理厂、湘潭市化学颜料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实行限期治理,要求在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 本报记者 唐安良/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