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监督员“落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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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05 华商晨报 | |
核心提示 自1999年10月到2001年7月间,汕头一走私油品集团开辟了一条汕头到大连的“走私黑干线”。他们利用装海水冒充柴油办理假签证,再到公海换回走私油的手段牟利,导致6000余万元的国家税收流失。而辽宁海事局两名监督员为了中饱私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走私开绿灯……在主犯被执行死刑后,2003年9月10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监督员孙永春和王伟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如果不曾结识那位“传奇人物”———已被执行死刑的主犯白永生,孙永春和王伟此时就不会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9月10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人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与走私主犯成为朋友 白永生是大连开发区鑫特经贸、化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1999年7月,他与汕头大明石油仓储公司大连办事处的李侑振、杨高洪等人相识,而大明公司实际上干的就是走私油品的买卖。 1999年9月,杨高洪请白永生“帮忙”销售一船没有发票的零号柴油,白永生随即找到山东一个买主,短短几天的时间他就从这1000吨柴油里净赚10万元,白永生觉得发财路来了。 不久,大明公司总裁羊福雄亲自“接见”了白永生,双方讲好每吨走私油给白50元提成,由白永生负责到港监部门办理正规签证(船舶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作业,均应向港务监督或其设置的签证站点办理签证),使走私油品合法化。怎么样搞到合法签证呢?白永生想到了辽宁省海事局和尚岛海事处监督员孙永春。于是,本来只是点头之交的孙永春忽然成了白永生的座上嘉宾。经过孙的介绍,寺儿沟海事处的王伟也成了白永生的“铁哥们”。 “大连黑干线”开通 1999年10月末,白永生到和尚岛海事处找孙永春,为“顺发22”油船办签证。“按照规定,停泊在大连港内锚地的船舶应向新港和大港两个海事处办理签证手续,到和尚岛办理属于违规操作。”中山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李新告诉记者,“而孙永春也没有尽到检查的责任,就看在‘交情’份上给盖了章,收取港务费。”为了这次签证和以后方便,白永生给了孙永春1000元“小费”。 不过,白永生还是向孙永春隐瞒了船上装的都是冒充柴油的海水的真相。“他们办理假签证后,把船驶进公海,将船上的海水排掉,开船到台湾等地购买柴油,再返回大陆销售,从而逃避大量关税。” 据白永生交代,他先后用这种手段通过孙永春和王伟为“顺发22”轮、“庆发”轮一共办理了20多次的签证手续,偷逃税款6000余万元,而这些油轮在大连一滴油都没有装过! 截至案发,白永生共从羊福雄手里拿到将近420万元的报酬,而孙永春和王伟共计收受白永生给付的好处费3万余元。 法庭上承认失职事实 2001年7月,汕头走私犯罪集团被摧毁,白永生在2002年被判处死刑已经执行,羊福雄等人也在汕头被判重刑。 2001年6月19日,汕头海关来人调查监督员孙永春和王伟给“顺发22”和“庆发”油船办理签证情况……孙永春和王伟知道一切都完了,痛快地交代了一切。 2003年9月10日,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孙永春、王伟滥用职权案。公诉机关指控孙永春于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间,越权为白永生办理“顺发22号”和“庆发”号油轮载油出大连港的签证手续,共偷逃税款人民币5539.3万余元,收受好处费3万余元;指控王伟在2001年5月7日、6月8日两次为上述两油船办理签证,收取好处费1000元,导致两船偷逃税款人民488.353万余元。 二被告虽然承认“没有按规定办理签证,没有上船检查,在不知道船有无真实作业的情况下,就为他办理了出港载货手续……”,但否认事先和白永生勾结。法庭将择日宣判。通讯员 李红 郝庆禄 本报记者 陈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