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昨召开宣判执行大会 一批严重刑事罪犯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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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09 东方新报 | |
毙了杀人嫖客 湖南《东方新报》通讯员文军 一菲 记者陈启平 实习生丁双喜报道 昨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谭锦蔚、谭颂平、付乔梁、苏军林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宣判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此次被核准执行死刑的罪犯,大都是故意杀人、抢劫、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分子。29岁的故意杀人、抢劫犯谭锦蔚,系双峰县印塘乡大平村农民,今年1月22日上午8时许,谭伙同现年21岁的同村农民谭颂平并纠合同乡肖建峰(已判刑),窜至谭颂平的远房亲戚长沙市摩托车厂凌伯洋的家中,采取封嘴、捆手、掐颈等暴力手段,从凌家抢得现金1万余元及金器等财物,为杀人灭口,三犯又用纤维带子猛勒凌及其妻子的颈部,致使凌妻死亡、凌伯洋轻伤。谭锦蔚、谭颂平此次均被执行死刑。(转A2版)抢劫、强奸、盗窃犯付乔梁,系湘乡市翻江镇武陵冲村农民,曾被两次判刑、一次劳教,系累犯。1999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付纠集他人(均已判刑)窜至长沙市人民新村、五里牌等地,持菜刀等凶器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犯罪。其中,付乔梁入户抢劫10次,价值15180元,盗窃作案38次,价值61万余元,并在作案过程中强奸、轮奸妇女12人。抢劫、盗窃犯苏军林,系长沙市人,苏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但仍不思悔改,伙同龙海东(已处决)于2002年12月24日和2003年4月8日,持刀枪分别窜至株洲市芦淞区建宁开发区邓某家及长沙县榔梨镇莫某家实施抢劫,并将邓、莫两人当场杀死。此外,苏还伙同王海燕(已判刑)3次持枪抢劫,价值13400元,伙同龙海东盗窃两次,价值1300元。 此外,因不满前妻的姐姐骂其“阴阳人”而将前妻姐杀死,并将上前劝阻的前妻杀死的故意杀人犯陈定平;因嫖资数额与卖淫女李某发生纠纷而将其杀死的故意杀人犯卢国松;因宅基地纠纷而报复杀害同组村民严新华的妻儿的故意杀人犯宋长林;因前女友拒绝与其和好而将其杀死的故意杀人犯李鑫;因小事发生口角继而打斗并杀死被害人的故意伤害犯彭杰;投放危险物品“毒鼠强”导致他人死亡的彭响军等人,均在伏法之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