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明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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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8:5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天飞)市卫生局日前举办名老中医义诊活动,宣传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首部《中医药条例》。 据悉,我市现有22所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着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和康复工作。《条例》规范了各级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并明确了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条例》对中医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出了统一要求,今后各类中医药学校及实习基地的配置,城市、乡村的中医医疗广告以及中医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都必须依法办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