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抢劫不成又生邪念 强拉妇女去开房被判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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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0:50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9月30日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杨继洪)柳州市柳城县西安乡某村小青年黄亚娣深夜持刀抢劫未遂后,竟然还胆大包天,滞留原地,以“帮助”为名要和受害人去开房睡觉,结果被路过的民警逮个正着。9月26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以抢劫(未遂)罪,一审判决黄亚娣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5月27日凌晨4时许,家住柳州市广雅路北四巷的余某和丈夫出门吃夜宵。在路上 余某当场被吓呆了,她表示自己没有钱。黄失望之极便让余某快走,并威胁她不要报警。 黄亚娣后回到了马路对面,将砍刀藏在树下,扭头却发现余某站在原地没有动,便回去质问余为什么还不走。余某称,自己吓得腿软,走不动了,而且刚才和丈夫吵了架,无家可归。 黄亚娣听了之后,歹念顿生,声称自己有钱,可以带余某去开房睡觉,却被余某严词拒绝。正当黄亚娣继续纠缠余某的时候,城中派出所的民警巡逻经过,发现黄亚娣形迹可疑,便将其抓获,同时缴获其抢劫所用的砍刀。黄亚娣后对自己所的抢劫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亚娣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抢劫他人财物,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杨建林 杨继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