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5位个体户生产毒咸鲞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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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11:1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杭州9月29日电(卢晶、袁胤)浙江省绍兴市5位个体经营户因生产有毒咸鲞,日前分别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据介绍,李夏冬等5位被告人案发前是绍兴市大昌、城北等几个水产批发市场的个体经营户。经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六七月间,李夏冬等5人在绍兴市大昌水产批发市场内生产白菇鱼、鳓鱼等咸鲞产品过程中,明知敌百虫系低毒农药,且又非加工上述咸 法院认为,李夏冬等5人明知敌百虫系低毒农药,且又非加工咸鲞的食品原料,仍在加工生产的咸鲞中掺入敌百虫农药,其行为均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故依法判处李夏冬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判处张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曹云尧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处吴新全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判处徐建堂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据了解,5位被告人均未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