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合作社帮助国企职工解决住房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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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20: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记者李志勇)“住房难”一直是困扰国企职工,尤其是效益欠佳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大难题。参加住宅合作社,采取合作建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记者30日获悉,北京市政府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土地集资建房。对于有自用土地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各项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资建房的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近两年 对于没有自用土地的企业,北京市采取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参加住宅合作社的方式,用合作建房解决困难。据房管局负责人介绍,住宅合作社目前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位型住宅合作社,主要是吸收本单位内部职工加入;一种是社会型住宅合作社,是面向社会发起。北京市规定,由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如果供应对象是国企住房困难职工,则这种集资合作建房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 由于在合作社建房的过程中,曾出现了以集资建房为名,行开发商建房赢利之实的情况,引起人们对合作社建房形式的抵触。对此,这位负责人强调,住宅合作社决不同于一般开发商,合作社是公益机构,与开发商相比,它实行建房不炒作、售房不赢利的原则。而且合作社即使赚了钱也无法拿走,因为一个合作社如果停止运行的话,它只能或被其他合作社合并,或是其资金转为政府公积金。据了解,北京市房改办等部门目前共指导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88万平方米,1.5万名国企职工通过集资合作建房解决了住房问题。(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