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物品无收据 城管所所长:工作太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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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1:2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到昨日,装修工向朝刚的防盗窗被石桥镇城管扣留已有3天,执法时没出示证件,也没开收据。石桥镇城管所所长对此做出的解释是:工作太忙。 9月27日上午,向朝刚在高新区兰花小区斗地主,把要安装的防盗窗放在小区2单元的过道上。9时许,来了7个人,他们把防盗窗掀翻,没有说一句话,抬防盗窗离去。 向朝刚说,向当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东西被收了,希望能开个条子证明。“拿500块钱,就开条子。”对方说。防盗窗成本300多元,要拿500,向朝刚没有接受。向朝刚说:“整个过程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目击者邓修海和陈东证实了向的说法。 “证件挂在衣服上。”石桥镇城管所所长康司林对记者的解释是——不存在未出示证件的问题。而罚款500元,是根据条例行事,对向可进行50—500元的处罚。至于拿了东西不开票,康所长称他们工作很忙。 (万 鹏)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