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妇与家族冲突升级 要登广告断绝与父母关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03:05 青年时报 | |
□见习记者王猛 时报讯 由于生活纠纷导致家庭不和,冲突升级,一对夫妇致电时报称,要在报纸上登“广告”,与父母断绝关系,“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我丈夫在家里是长子,下面还有四个兄妹,12岁开始挣钱养家,如今他都50岁的人 “几天前,我丈夫和他的妹夫发生了口角,结果他妹夫先出手打了我丈夫,当公安人员到时,他父母居然不帮自己的亲儿子,反而说是我丈夫先打人!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居然向着外人。你不把我当儿子,我也不把你当老子,”李丽说他们夫妇彻底失望了,“我们要和他们断绝关系,以后就各走各的路,谁也不碍着谁!”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在媒体上发布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声明,必须征得当事人,也就是他们父母亲的同意。父子之间主要包括血缘关系、财产关系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它是不会因为“断绝声明”而改变的。张律师说:“如果李丽夫妇坚持在媒体发布声明与父母断绝关系,他们只能解除财产关系,主要指继承遗产问题。这也就是说,登声明,他们只会失去将来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而赡养老人的义务却无法改变。” 杭州市心理卫生办公室傅素芬科长认为李丽夫妇的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很不理智的。 “我还是首次听到儿子要在报纸上声明和父母断绝关系,”傅素芬科长说,针对不同情况每一户人家都有不同的“家”情,在生活中发生家庭纠纷是在所难免的,“但关键是我们要采取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家庭纠纷,不要让这些纠纷冲昏了头脑从而做出一些不明智之举。” “清官难断家务事,发生家庭纠纷时,应以健康、科学、文明的方式来处理,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小事就伤害了一家人的感情,更不要轻言断绝关系,这样无异于在本来已经很深的伤口上撒把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