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额贿赂近900万元 原乐山副市长被核准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日电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记者前日从四川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下发裁定,核准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法院复核查明: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被告人李玉书利用其先后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和兼任成(都)乐(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峨(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贿赂人民币816.43万元、凌志轿车和马自达轿 同时,在李玉书被依法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319.6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