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000多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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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1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30日讯(通讯员 江石平 吕永平)利用职务之便,从1996年6月至2001年12月期间,挪用公款三千多次,数额近六十万元,近日某公司出纳员兼收费员刘某被判刑17年。 刘某所在公司经营集装箱业务。繁忙时,每天有几十笔周转业务,刘某采取藏匿收款发票的方法,上缴大数,截留小数,从中共计挪用三千多笔,最多的一笔近二千元,最少的几十元,累计金额高达近60万元,用于炒股、买彩票、吃喝玩乐,大肆挥霍。 2001年12月,怕事情败露,刘某携款近6万元钱逃往济南,并异想天开买彩票中大奖以弥补挪用的款项,怎奈刘某手气不好,彩票屡买不中奖,近6万元钱几乎耗光。 为逃避法律惩处,刘某又逃往上海打工。2002年5月,刘某在亲戚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