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借款 10万不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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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1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9月 30日讯(记者 赵君瑶) 单位欠账不还,职工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宾馆归还陈某 10万元并偿还利息。 陈某诉称,他是青岛汇园宾馆的职工。2001年9月,宾馆资金困难,经理找到他,要求借点款,借期一个月。陈某筹集了10万元借给了被告。但后来陈某虽多次催要,至今被告未还欠款。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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