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吵架互到对方家中服毒 法律专家:以死相挟死了白死(10-01 10:3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1日10:3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实习生董芳静)黄陂李集五显庙村两邻居吵架后,互到对方家中服毒。至昨日,其中一人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在黄陂区中医院看到,两名服毒者均为女性,57岁的刘某重度中毒,医生说她有生命危险。37岁的妇女张某经抢救脱险。 据张某介绍,9月28日下午,她因琐事与邻居刘某夫妇发生打斗后,觉得受了委屈,拿了一瓶甲胺磷到刘家门口喝了两小口后,将药瓶扔在了刘家,谁知刘某也拿着该药瓶跑到她家门口,喝完了剩下的农药。张某说,乡下有一种观念,如果死在谁家,就该谁负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专家赵俊新认为,自杀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选择,试图将后果转嫁给他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也不可能转嫁。类似上述情形,两败俱伤不说,如果出现人命,等于死了白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