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抢”来十年刑“根”在法律意识淡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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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06:45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张汉舟报道:年仅17岁的在校学生小久(化名),在30多天内四次抢劫,最终为自己抢来十年有期徒刑。昨日,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此案的教训太深刻了,法制教育不能流于形式,仅停留在口头上。 小久是某中专学生,今年1月14日晚11时,他和同学小刚等人在汉阳区江汉二桥附近,采取持刀并殴打的手段,劫得过路女青年近3000元的财物,并将女青年的手臂刺伤。6天后 据介绍,4次劫案小久均参加,分别参与作案的另4名少年均是中专在校生,作案时均未满18岁。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几名少年,均因法制意识淡薄,而纠合在一起劫取他人钱财,误入歧途。 记者昨日获悉,汉阳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对小久等5人作出判决,小久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获刑最轻的小余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编后:相信人们一定会为这几个孩子感到可惜,如花的年纪竟要在监狱里面度过,但是法不容情,法律意识淡薄并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借口。我们呼吁,学校和家长都应担负起责任,共同做好法律宣教工作,不要让这类悲剧再上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