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一中学教师猥亵强奸女学生被判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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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3日11: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3日电 据大众网-齐鲁晚报报道,山东省兖州市某中学的艺术老师马某,以帮学生测量身体为幌子,先后对3名女学生实施强奸,对6名女学生进行多次猥亵。近日,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2001年10月的一天上午,马某利用担任艺术教师的便利条件,将本校初二年级的学生钟某喊到学校的一楼琴房内,以帮其测量身体为名,将钟某奸淫;2001年秋和2002年9月份, 法院同时还查明,从2001年9月份到2002年9月,马某以帮女学生测量身体为饵,将学生喊到琴房、办公室内,先后对张某、周某等6名女学生进行猥亵。(通讯员朱国红记者张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