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先生不要“雨润”实物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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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09:3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锋实习生魏琼)本报昨日刊发《“雨润”臭味倒胃口》一文后,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陈经理昨日表示,他们会对消费者普先生购买的发臭火腿负责,给予一赔十的赔付。雨润西安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对普先生要精神赔偿这一要求说可以商量,称他们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普先生随后告诉记者,他对该品牌的火腿质量不满意,并且不太信任而不愿接受同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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