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买房纠纷 双方握手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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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12:4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成功调处一起涉及32户购房者的群体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平息了纷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两年前,张某等32户购房者各自与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名城世纪园”01幢住房各一套。2001年11月,张某等以房产公司新开发的“美丽名城”楼盘与其购买的楼盘间距及其它物业指标与宣传品标注的指标不相 判决后,32户均提起上诉。主审法官先后六次召开双方当事人参加协调会,促成和解。房产公司最终同意增赔9万元,住户获得赔偿的数额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对一审驳回诉讼请求的住户,亦给予了一定的补偿。最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龚达 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