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查节日加班不加工资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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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4日18: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0月4日电(郑妍、晁振源)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10月3日对市内六区的加班企业单位进行突击抽查,以维护职工在节假日期间上班应获得较高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9时15分,记者跟随一路执法人员,来到南开区一家名为佛爱琛的鞋厂。几个工人悄悄告诉记者,她们经常要工作到晚上11点左右,有的人一个月只有400元工资,过节期间上班 9时48分,执法人员又来到距佛爱琛鞋厂不远的一家假牙加工厂,发现车间内有14个人正在加班。执法人员询问了几个工作人员,加班是否有3倍工资,得到的答复几乎都是不知道,并说具体什么时候加班,给多少钱都由老板决定。 10时30分,执法人员临时决定来到小南国大酒店。值班经理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对答如流,称懂得《劳动法》,“十一”期间前三天应给员工发3倍工资,后四天发2倍工资。可当执法人员问到发放工资的基数时,这位值班经理连目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清楚。 监察总队总队长表示,对发现的违法现象将一查到底,对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向职工支付3倍工资的企业主将进行严惩。同时还强调,劳动者要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如受到侵害可向各级劳动机关投诉举报。(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