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他带着光荣远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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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1:04 时代商报 | |||
昨日,沈城为“9·7自杀爆炸案”中牺牲的消防战士聂龙海送别———18岁,他带着光荣远行 本报讯 (兴东 文东见习记者吴镝)昨日,回龙岗清冷的晨风中,哀乐低回,辽宁省、沈阳市各级领导及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市民代表等700多人一起送别了在和平区珲春路抢险救援战斗中光荣牺牲的沈阳市消防支队战士———聂龙海。 10月4日,辽宁省消防总队党委追认聂龙海为中共党员,并报请上级机关为聂龙海追记一等功,追认革命烈士。 新闻回放: 2003年9月7日,沈阳市和平区珲春路6号一居民楼内,一女子打开了自家的煤气阀门企图自杀。接到报警的沈阳消防支队和平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助。12时30分,聂龙海随中队一起到达了现场。根据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立即部署战斗任务,聂龙海被分配到警戒组。12时32分,聂龙海突然发现一男子闯过警戒区进入3单元的楼道内,他不顾随时可能发生的爆炸,追上去欲叫回该男子,当聂龙海追至3—4楼缓步台时,突然一声巨响,爆炸发生了。四楼的地面、阳台塌落,墙体被炸穿,五层楼楼板、墙壁变形,聂龙海被爆炸的气浪崩得飞了出去,一块防盗门板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 聂龙海受伤后,立即被送到了沈阳市医疗水平和医疗条件最好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在抢救期间,省、市领导先后到病房对聂龙海进行慰问并指示:一定要用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药物,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为保卫沈阳社会稳定和沈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流血受伤的消防英雄。但由于伤势过重,2003年10月3日上午11时,年仅18岁的聂龙海因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