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组织卖淫 一家六人被判刑(10-06 07: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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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7:28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通讯员桃子)昨日获悉,在震惊全国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中,主犯李明德一家有6人被判刑。其中,李明德已于上月28日被枪决。 据介绍,组织卖淫犯李明德(男,42岁)系丹江口土关垭镇人,1999年11月至2001年7月,李明德采取招募、雇佣、引诱、逼迫、容留等手段,组织11名女青年在自己所开的饭店和别人的饭店卖淫,并“出租”36名女青年近百次到河南、江苏等地卖淫。李明德的妻子、 此案曾惊动中央和省有关领导,批示要从重打击。省高院和十堰中院审理认为,李明德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遂对李明德的妻子等判处11年、13年、9年等有期徒刑。 据悉,除李明德一家六人被判刑外,该案的另11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3年、8年、5年等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