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硬措施解决“建会难”(10-06 0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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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7:56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任浩)企业拒绝建立工会组织怎么办?必须按有关标准缴纳工会筹备金。省人大常委会9月27日审议通过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省人大法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近年来,虽然中央和上级工会一再要求加大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的力度,但在一些地方,“建会难”的问题仍然突出。以武汉市 调查显示,“建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新建企业的经营者认为,建了工会就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经费,加大了企业成本;不建工会不仅少了一个“对手”,还可以减少这笔费用。 而新修订的“办法”在第五条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自开业或设立之日起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其所在地的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可以依照工会经费拨缴标准向该单位收缴工会筹备金。这就意味着,不依法组建工会的单位,也要按期交费。 据悉,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