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线应“长高”读者建议1米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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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6日09:41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齐翔)郑州儿童购票身高线调至1.3米的消息经本报昨日7版报道后,不少读者向本报新闻110热线来电建议,随着儿童身高的普遍提高,武汉市的儿童购票身高线也应“与时俱进”作出相应调整。 江汉区读者黄晶莹的孩子今年才5岁,身高却已蹿到1.25米。就为这,她不知多少次在提供儿童购票优惠的电影院、动物园、旅游景点发生过争执。 有关资料显示,50年前,我国北方7岁儿童的平均身高为1.14米,目前则已达1.26米。武汉现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游览参观点、文化娱乐场所儿童身高购票标准是解放初期制定的。按照目前的标准,相当一部分儿童实际上早早就滑过了“儿童线”。 湖北大学教授洪威雷认为,对老人和儿童乘车上公园等在购票上给予优惠,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是体现社会对老人和儿童的关爱。从这种意义上说,优惠的标准应该是年龄,而不是身高。但到底多少岁算儿童?谁也没有提出一个严格的标准。一些部门以身高为标准,操作起来比较简单。 黄晶莹则表示,以身高定标准,从本质上讲,有悖于国家对儿童权利保护的初衷,应该予以废除。 她说,以身高作为是否是儿童的标准,必然会出现同等年龄的孩子有的要买票,有的不需要买票的现象,这显然有失公允。《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认定儿童的标准是年龄。10岁以内的儿童即使身高长到1米4,仍然是儿童。提高身高线只是使矛盾和缓一点,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与国家法律的不协调。 据了解,目前,沈阳、青岛等城市已采用持儿童证的方式对儿童实施优惠。深圳已为该市的儿童办理了儿童证,身高超过身高线的孩子主动向司机提供儿童证、学生证后,也可享受相应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