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林市场个别商贩偷卖“信号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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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5:4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宗越 张杰)昨日记者在西安市东郊秦林市场暗访发现,有商家私自出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秦林市场二楼,在一家商店内,老板听说要买国外电视卫星接收器,便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卖的是75厘米直径的“信号锅”,接受信号很好,安装到楼顶就能收到国外60多个电视台,每套设备卖380元,安装费另算。除此之外,每年还要缴纳 来到另外一家商店,一位女老板说,一般直径75厘米的卫星电视接收器需要2000元到3000元左右,直径1.5米的则要5000到6000元,除此以外,每年还要买约2000元的解密卡。女老板说,她的货价格贵,但收到的频道多,可以收到美国、日本、英国等国电视台节目。 在市场里另一家商店内,销售员拿出一本《卫星电视符码率快查手册》,册子上的电视台多达上百个,包括西班牙、智利和美国、法国等电视台,他们的价钱则是每套550元,另外100元的安装费。他说,用他们的卫星接收器可以收到册子上绝大多数电视台。销售员热情地向记者演示接收国外电视,可10多分钟过去了也没有收到,销售员解释说“正在调试”,对于卖信号锅的做法是否合法,销售员不置可否。 在昨日的暗访中,商贩都将此类接收器摆在隐蔽处。 链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九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