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养命钱做人情 荆门一社保处原副处长被判刑(10-07 08: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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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7日08:34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郑东通讯员陈雪)昨日,荆门东宝法院下达的判决正式生效:朱某将单位管理的养老保险金随意借支给他人做人情,被判刑3年,缓刑4年。 审理查明,1995年8月,时任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副处长的朱某,以单位名义,将90万元存款单借给戴某、刘某做贷款抵押之用,刘某持存款单从银行贷出60万元用于 1995年3月至6月,朱某还先后将12万元养老金借出,供他人办厂或做生意,如今尚有4万元没收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