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贼”非法侵入住宅落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1:18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实习生孙启明)一外地来津打工者深更半夜攀爬水管从阳台潜入他人家中,搜寻一番后,却又躺在沙发上呼呼睡起大觉来。日前,此人已被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自东北来津的江某因一直找不到工作,身无分文,2003年5月14日凌晨2时许,窜至本市南开区卫津南路一公寓内,从水管爬上3楼,并从阳台进入到一户人家中。江某在屋里先到 庭审中,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法院认为,公民住所不容侵犯,江某未经房主允许,攀爬水管进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生活安宁,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念其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尚好,故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判处,一审判处江某有期徒刑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