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劝架 丢了蓝宝石戒指 两次上庭 要求打架者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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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1:18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付兰荣)见两人在市场里动起手来,沈某好心出头劝解。但等纠纷平息后,沈某却发现自己无名指上的蓝宝石黄金戒指没了。自己的损失该不该由打架者赔偿?沈某决定上公堂要答案。日前,此案已经两审审结,法院以丢戒指与打架者无关为由,驳回了沈某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1日,当沈某路过河北区宜白路市场时,看见黄某和王某因故在市场里大打出 宝石戒指丢失后,经协商,黄某对沈某做出了部分赔偿,但王某却拒绝赔偿。随后,沈某将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王某予以赔偿。法庭上,王某辩称,沈某丢失戒指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同意赔偿。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沈某所述丢失戒指与被告王某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因为王某在与黄某发生打架时,有很多人给双方劝架,沈某现提供的法庭证据并不能证实其所戴戒指的丢失是被告王某所为,所以一审依法驳回了沈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之后,这起财产权属纠纷并未结束,沈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为他人劝架的行为应予表扬,但其提供的证据确不能证实戒指丢失系王某所为,故一审判决并无不妥,驳回沈某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