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合伙私分 正副局长双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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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3:26 新华网 | |
近日,根据四川省万源市检察院的指控,万源市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该市原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显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该局原副局长唐中仙有期徒刑五年。 据查:2001年,万源市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决定撤销该市农机局下属的各工委农机站。为处理各农机站房产及加油站,该市农机局委托四川国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各农机站的房产进行了评估。 2001年5月至2002年4月期间,该市农机局副局长唐中仙负责处理变卖各农机站的房产和加油站时,按照该局局长袁显凭的授意,利用房屋购买者想少交房产交易税的心理,在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协议时,使协议书上的价格都低于实际购买价,共变卖得款51.3万元,抵扣原欠各农机站维修费和其他开支10.6万余元后,实收现金40余万元并存入唐中仙的私人账户。 2002年2月4日,袁、唐二人经过商量,取出其中7.95万元进行私分,袁分得4万元,唐分得3.95万元。同年4月16日,唐中仙再次取出4万元独自侵吞。(作者:谢朝平黄燕)(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