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不“下种” 农民讨猪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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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8日14: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蔡恺 叶长川陈南辉)集美灌口一农民花3500元买了一头种猪,却无法配种。向种猪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农民于是将卖种猪的公司投诉到了工商部门,终于要回了买猪款。 近日,同安12315投诉台接到灌口双岭村农民张某的投诉:他向厦门某种猪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头公猪,准备配种用。没想到,几天后他就发现该公猪根本无法配种。张某遂与 同安12315投诉台接诉后,立即派员调查此事。经查,张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商人员与种猪开发公司联系,要求指派人员协调此事,但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说公司领导不在,无权处理纠纷。工商人员一面安抚张某的情绪,一方面继续与种猪公司沟通。在工商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按种猪场规定,为防细菌传染,所出售的种猪不能再进场。张某同意以600元的价格购买此猪,种猪开发公司一次性退还张某2900元。 (厦门晚报) 【厦门晚报声明】海峡新闻网刊载厦门晚报文章已经过授权。自2002年1月1日起,其他商业网站(新闻媒体网站除外)未经厦门晚报授权,不得转载海峡新闻网上刊载的厦门晚报文章。欢迎新闻媒体网站在平等合作和注明新闻来源的基础上转载厦门晚报的新闻,其他商业网站如有合作意向请与海峡新闻网联系。联系电话:0592-2989078 厦门晚报简介 广告报价 订报服务 联系我们 地址:厦门市深田路46号(361003)网站联系电话:(0592)2989078厦门日报社Copycenter(C)2000—2003.China | |